针对父母团聚申请
需要注意以下问题(如需详细了解及分析,请联系事务所):
1)名额问题(之前是first come first service; 之后是抢号;今年的政策还没出来)。
2)收入要求:担保人(或者有cosigner) 一起连续三年满足家庭人数对应最低收入LICO+30%。
3)过去的担保经历,现在的担保经历,如果父母有小于21岁的dependant也要算入家庭人数。
4)审理时间有时不受限制:转渥太华审理和转香港审理,时间差别较大。
5)父母打指模和体检问题。
6)在审理过程中,依然要需要满足收入要求,并且担保人和 cosigner都要在加拿大。
7)父母一方如果体检出问题,则整个案子也很可能被拒。
8)CERB,
EI不属于social assistance; CERB不从收入中扣,但EI要扣 。
9)担保人2年工签+1年刚成为PR身份则也满足三年收入要求,可以递交担保父母。
10)如果当年有孩子了,那当年的收入要把孩子算入,而去年则不用。